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04 浏览次数:2567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金沙js93252 编号:临2014-010
安徽金沙js93252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金沙js93252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下午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通过列席五届五次董事会,听取了有关议案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无异议。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3年年报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审议通过《2014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关联交易和2014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9、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系统的总结和反映了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对维护员工、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采取的行动以及在节能减排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所履行社会责任的实践,真实的反映公司2013年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促进了公司全面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安徽金沙js9325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